郑州大学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郑州大学 2018-07-02 11:18:28
第二十二条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学校奖助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参照个人志愿,并依据学习成绩和相关考核结果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分布在郑州市内的四个校区,分别为主校区、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隶属于国际学院,分布在南校区、北校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与合作举办学院的合作关系如有终止,则本章程中与合作举办学院相关的条款不再适用。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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