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昭通学院 2018-07-06 16:15:18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严格按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本科收费标准及招生专业见附表1,专科收费标准及招生专业见附表2)。
第八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在校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捐助的各类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第二十七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绝不让一个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若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国学路昭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657000;
招生咨询电话:0870-2121914、0870-8468666(传真)
网 址:http://www.z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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