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08 11:35:37
2018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
(国标码:10864 ,浙江省招生代码:0064)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三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65年。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第四条 学校校园总占地1082亩,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其中本科学生246人。学校秉承“厚德长技、励学敦行”校训,实施高质量就业工程,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12年超9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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