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业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09 13:57:51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取学费(鲁价费函[2016] 60号),学费和住宿费均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特困生资助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重点资助;三是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i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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