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18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如下: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学年、二等1000元/人/学年、三等600元/人/学年(其中艺术类学生一等3500元/人/学年、二等1500元/人/学年、三等800元/人/学年),学校另设单项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学年、二等2500元/人/学年,市政府助学金: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750元/人/学年、三等5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以及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孤儿大学生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各学院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各学院奖助学金评比结束后,将奖助学金评比结果通过学院宣传板和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经教育部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专业和自动化专业,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第一年至第三年由中德双方教师共同授课,在沈阳大学完成规定学业,符合申请就读、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德国学校进行第四年的学习(工业工程专业为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为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
3.外方证书的发放有关事项
(1)工业工程专业:赴德学生完成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规定的所有课程,对于符合中德双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2)自动化专业:赴德学生完成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规定的所有课程,对于符合中德双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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