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英语本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二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招生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
2、学校对投档比例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或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3、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各招生录取省份,文史和理工类各专业均按“专业清”原则录取,“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将各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高考原始分数录取,当原始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文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考生按照数学、理综合、语文、外语。
4、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5、学校在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五条几点说明
1、凡考入我校下列本科专业的考生: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在左家校区就读。
2、凡考入我校下列专科专业的考生:中药学、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驯导等专业的考生在左家校区就读。
3、其他本科、专科专业均在九站校区就读。
4、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韩国庆南大学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自第三年开始,可申请赴韩国庆南大学学习,在韩国庆南大学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与韩国庆南大学两个学校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nk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
联系电话:0432-63509600、6350932、63509034、63509850
第十七条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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