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12 10:44:41
第四部分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我院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规则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照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分的考生。
6.所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愿意调剂志愿的,可综合考虑缺额专业人数择优录取;否则按退档处理。
7.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8.男女比例:不限。
9.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专业。
10.凡填报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高:女162cm及以上,男172cm及以上;
(2)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
(3)牙齿排列整齐、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4)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无明显体味 ;
(5)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
(7)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条件不达到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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