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18招生简章

莆田学院 2018-07-12 15:32:04

莆田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莆田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的全称为莆田学院(院校国标码:11498),英文译名:Putian University。

第二条 莆田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拥有文、理、工、医、管、教、艺、经等学科门类。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临床医学和城乡规划为五年,其它专业为四年。

第三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福建省莆田市。

校 本 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邮政编码351100

仙游校区:福建省莆田市仙游鲤城街道北一环新师范路,邮政编码3512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招生改革的调查研究,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为: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351100

电话:0594—2637164、2615956(传真)

网址:http ://wwwNaN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市场需求状况、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拟定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九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英语及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合格(没有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学校不录取非汉语言答卷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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