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业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12 17:41:31
第三章 入学、奖助政策及证书
第五条 资格确认: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第七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现有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我校招生管理机构是招生就业处,有关招生方面的问题请按以下方式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招生期间其它热线电话可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查询。
地址:南昌市昌东高校园区天祥大道388号 邮编:330095
联系电话: 0791-88351773、88691909、88690909
传真:0791-88351773
网址: www.jx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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