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重庆科技学院 2018-07-13 11:46:26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均到大学城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就读。

第十三条奖贷助措施

1.设置了十余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宝钢奖学金、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云日人力资源奖学金、天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2.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完成学业,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四条 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重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监督申诉

重庆科技学院监察处电话:023-65022134

邮 箱:jjsb@cqust.edu.cn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邮编:401331

2.联系电话:023-65026868,65022363

4.学校网址:http://www.c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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