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辽宁科技学院 2018-07-13 13:55:52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按“专业设置说明”中金额收取。
(2)住宿费:10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和《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勤”等一系列资助措施,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生/年;
全校各种奖助学金共23项,其中,国家奖学金:学费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5000元/生/年;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学费8000元/生/年;
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600元/生/年;
二等800元/生/年;
三等学费400元/生/年;
宝钢奖学金:学费10000元/生/年;
启航奖学金:25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
二等学费2500元/生/年;
启航助学金:2500元/生/年;
学校还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孤儿、烈士子女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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