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衢州学院 2018-07-13 14:42:53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第二十四条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15711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 邮政编码:324000
招生网:http://xsc.qzu.zj.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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