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14525(国标)5044(新疆高招)
三、院校性质
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录取规则
1.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1)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
(3)所有志愿都无法进行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 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4.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 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7.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8.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六、组织机构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下设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过程中,邀请学院督察组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全过程监督。
七、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在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院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