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15 10:15:56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为表彰先进、激励学生,并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生/学年; 、二等:2000元/生/学年; 、三等:1000元/生/学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三等:500元/生·年)。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招生专业
第二十七条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或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查询。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电话:0902-2314443、0902-2313959
传真:0902-2310657、2301755
联系人:杨老师、阿老师
招生信息网:http://www.xjshzzy.com/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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