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国标代码:11785
3、办学性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地理优势: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魅力城市九江市区。九江地处黄金水道长江和南北动脉京九铁路交汇处,东临鄱阳湖,南依庐山,北滨长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环境优美。
二、录取规则:
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文理兼收,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3、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三、就业形势:学校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江西铜业集团、中航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8000余家优质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荣膺“全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连续五次获“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助学措施:学校设立了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企业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助学项目,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4000元;勤工助学岗位每生每学年1200元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贷款每生每学年8000元等具体办理程序依据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学生手册》执行。
五、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人.年,住宿费:400-1000元/人.年。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学历证书种类: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792—8262600 8262695 8177702
传 真:0792—8175010
网 址:www.jvtc.jx.cn
地 址:
十里校区: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188号
濂溪校区: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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