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16 14:14:13
四、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收费标准。
五、资助政策:
1.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2.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3. 新生奖学金:超过当地省份本科线30分的考生,入校学习后可申请新生奖学金。
六、录取规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传统志愿的投档比例在1:1.2以内;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数不超过3分。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扣除相应级差分数,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学校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单独招生工作,按2018年制定的单独招生考试办法执行。
5.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对2018年招生工作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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