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泰州学院 2018-07-16 16:57:26

四、学费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各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五、奖助措施

1.奖学方面:(1)优秀新生奖学金:依据新生录取投档分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新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2)国家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0.6%,现行奖励标准为学费8000元/生/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3%,现行奖励标准为学费5000元/生/年
(4)学校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45%,现行奖励最高标准为1500元/生/年

2.助学方面:(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在生源所在地申请,每生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生数的20%,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3)各类社会助学金:伯藜助学金(一般资助为四年,每名受助学生每年5000元)、泰州高新区法院“一粒米”助学金、福彩助学金等;(4)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学费政策;(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6)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解决学生困难;(7)困难补助:学校对通过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进行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含伙食、交通、物资等)。

六、监督和保证

1. 学校成立以主要校领导为组长的“泰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2.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七、附则

1.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传真电话:0523-86653218;

监督电话:0523-86665088;

招生网址:http://zsb.tz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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