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2018招生简章
兰州文理学院 2018-07-17 12:50:58
2018年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学校名称:兰州文理学院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学校代码:11562
第七条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面向甘肃、河北、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安徽、重庆、江苏、西藏等 15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人数见公布的兰州文理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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