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兰州工业学院 2018-07-17 13:22:34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甘肃、江苏、河南、河北、山东、安徽、陕西、山西、江西、天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经甘肃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本、专科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收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科:工科类4700元/学年,理科类4000元/学年,外语类4300元/生/年;
艺术类6500元/生/年;
专科: 工科类4300元/生/年;
文史类3700元/生/年;
理科类3900元/生/年;
外语类42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900元/生/年;
以上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校企合作的通信工程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互联网交互设计方向)和2018年新增本科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复合材料与工程、秘书学、商务英语学费标准正在报批,具体以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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