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多次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和“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专科层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代码:11821。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生源地省级招办未统一规定录取办法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我院所有专业不拒收小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或俄语。
6、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7、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9、生源地为天津市、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该省市公布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中德合作办学
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学生在国内三年完成项目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后可获得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德方颁发的写实性学历证明。同时还参加德语强化学习,成绩符合要求后可以去德国继续学习获取德国施马卡尔登应用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职高类考生不能到德国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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