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8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2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
第3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4条 办学类型与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5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6条 全国高等学校代码:12609。
第7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8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9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10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纪检监督
第11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65928060。
第12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校外人员从事招生工作。
第五章 专业计划及收费
第13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2018年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生786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2.收费:①学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费收费的批复》文件执行,学校在《新生入学指南》中将分专业收费标准告知新生,新生亦可查看学校收费公示表。②住宿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2〕513号、渝价〔2007〕472号、渝价〔2012〕272号)文件执行,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1000元;10人间,每生每年收取500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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