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南通理工学院 2018-07-19 10:49:43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金措施
1、学费:待定(具体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2、住宿费:南通校区:待定(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海安新校区:待定(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3、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六、报到入学
1、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自愿办理),报到时移交给学校辅导员。
2、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心理复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通理工学院学历证书。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通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513-85601616、85601818、85601919(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ntit.edu.cn
3、学校地址:
南通校区(校本部):江苏省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永兴路14号(邮编:226002)
海安新校区:江苏省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邮编:226601)
九、其他
未尽事宜,请查看我校招生网站。本章程由南通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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