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19 13:40:09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评审,获得以上奖(助)学金,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和合作企业奖、助学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本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八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电话:0937—2689631, 26881691;
传真:0937—2688162;
网址:http://www.jqzy.com;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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