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三、录取原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政审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在云南省本科(二本)录取结束后、其他专科录取前由省招考院进行我院专科投档,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二)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同分录取规则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成绩排序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如下:
1、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文科综合;若再同分,则看外语。
2、理工类依次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理科综合;若再相同,则看外语。
(四)根据国家对警察院校招生男女比例的限制和将来执法岗位的特殊要求,我院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5%;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30%;其余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收费标准
经云南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应用泰语、应用越南语专业采用“2+1”培养模式,其中两年在我院学习,一年到对象国合作院校学习,赴泰国学习费用约为35000元,赴越南学习费用约为25000元(以上费用包含支付给对象国的学费、交通费、生活费、办理签证费用)。赴对象国学习期间我院不再收取学费。
五、招生组织机构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七、招生对象及范围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史、理工),面向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等5省(区、市)招生。
八、招生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符合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见政审表)。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五)身体健康,体型匀称,实际体重不得低于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4以上(含4.4);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由于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要求男生身高1.66米以上(含1.66米),女生身高1.56米以上(含1.56米)。
九、招生程序与办法
(一)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在云南省内,我院所有专业均参加提前专科批次录取。
(二)填报了我院志愿的云南考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通知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须在面试前,到我院网站(http://www.yncpu.net)下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核、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交给我院政审面试工作人员。
2、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为2018年7月7日、8日,面试地点设在昆明及大部分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当地招办和我院网站通知,同时我院也会在面试之前由面试组老师使用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3、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体检结论通知”或体检表复印件,以及加盖过相关单位或部门公章的政审表、1张半寸照片等材料。
4、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生:1000米跑、1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生: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十、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为高职高专英语。
十一、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入学,未经学院批准,超过新生报到截止日期3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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