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20 12:12:35
第十五条 我院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颁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实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院 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镜洋镇溪兜1号, 邮 编:350119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邮 编:350007
申诉电话: (0591)38510319(监察室)
咨询电话:(0591) 83420158(招生办)/83740797/83420178/38510386(教务处)
传 真:(0591)83420342(招生办) 38510329(院办)
网 址:www.fjn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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