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20 12:25:56
六、录取与入学:
1、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并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20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开学后,报到人数不够30人的专业将不开班,学生将调整至相近专业学习。
七、毕业证颁发: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八、奖、贷、助学措施:我院建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就业资助、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办法,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
九、收费标准:(按内江市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1、学费:详见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年;
十、联系方式:
电话: 0832-22659272261439 2262435
邮编: 641100
网址: www.njvtc.edu.cn
十一、本章程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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