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2018招生简章

西安航空学院 2018-07-21 09:40:29

西安航空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西安航空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学院

国标代码:11736,在陕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现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58亩。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6个教学院(部)。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81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6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现拥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及培育项目3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验教学项目2个;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9门。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沣惠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邮编:710089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权,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b.xa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4257775/8425044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考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其中我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本科教育项目计划9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相关省级招考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第十条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称“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本科招生专业有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物流管理,招生计划共计120名。

第十一条 学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计划共计325名,分省分专业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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