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四、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类考生录取原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3、优先录取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或选测科目等级中有B级及以上的考生。
(2)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的考生。
(4)有艺术、体育特长的考生。
(5)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的考生。
(6)经考生所在学校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并及时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文件或推荐信)复印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优先录取。
(二)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音乐类考生、美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江苏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本省填报志愿资格线。
2、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3、音乐类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类按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凡未被艺术类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考生,如果符合普通类考生注册入学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我院注册入学,我院根据普通类考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省外考生录取原则:外省考生按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进档后,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入校后可满足第一志愿要求。
五、毕业文凭: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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