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闽南理工学院 2018-07-21 11:56:41

第十五条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学校 报到,并按《入学指南》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未按规定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六条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现行的资助形式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闽南理工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闽南理工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83777777,83677777,86877777

监督电话:0595-88911680

传真:0595-88916333,88911791

学校网址:http://www.mn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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