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工业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21 12:39:39
第九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专业学习一年根据社会需求、学生个性发展进行专业方向选择。
第二十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符合优惠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在投档、分专业过程中均予承认,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三条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当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第二十四条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五条 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校官网公布。
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315)8832068(兼传真)、7772978
学院网址:www.tsg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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