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2018-07-21 14:27:38
2018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全国文明单位。
第三条学院立足浙江,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占地总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18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及 450余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五条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在全国其他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学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至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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