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的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条 院校层次、性质、概况
学校全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708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邮编35001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校概况: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东南沿海开放城市---福建省会福州。学院拥有新老两个校区,占地300多亩。一个是位于仓山区城门镇,紧靠福厦公路,毗邻火车南站;一个是闽侯荆溪新校区,已纳入省重点建设工程加快建设,计划2018年底建成后逐步投入使用,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院的前身是1881年清末创办的“英华书院”,开启了福建省现代教育的先河,为现代中国培养了二十多位科学家院士,为现代中国科学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137年的办学历程,为学院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与校友资源。学院采用校友无偿捐资办学助学模式。学院2010年通过教育部评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的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计划主要面向全省或区域重点发展产业相关专业领域,培养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学院2018年高职高专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招生性别比例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学院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报考学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具体体检工作请参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确定考生专业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降分录取的规定,学院在各生源省录取时出现生源不足情况下,填报学院的考生可享受最低录取控制线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生源省艺术类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