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1
来源:西安外事学院
第二十五条 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偿。
第十一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六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优秀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陕西省专升本考试,提升学历层次。
第二十七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法,获得就业岗位。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019-888029-88513888 传真:029-88751205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鱼斗路18号 邮编:710077 网址:http://www.xai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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