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768。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88号。
第九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决策与招生有关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和监察室(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面向全国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发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学校校园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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