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2
来源: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章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并积极采取勤工俭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学校每年奖励学生4000余名,发放金额约1000万元,奖学金覆盖率40%左右。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3500元/生/年;
吴福—振华奖学金(交通运输部设立):8000元/生?年,陕西利民公司助学金:5000元/生?年,中铁一局三公司奖学金:1000元/生?年,“高速网”奖学金:2500元/生?年,“志尚”奖学金:2500元/生?年。
第十七条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情况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第十九条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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