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3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另外,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按照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的“订单式培养、定向就业”协议议定的标准收取专业技能培训、考证等费用。
九、学生管理
我院学生入学后,统一着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
十、奖励和资助
我院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并设有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种类丰富的院内奖、助学金。通过“奖、助、贷、补、勤”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除后顾之忧,保障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毕业和就业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公安类专业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有关规定,学生毕业时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统一招警考试。
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就业。
十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组织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身体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http://www.gsjcxy.com
学院招生办电话:19993132725 19993132726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31)5683321 5683322
邮编:730046
十四、附则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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