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93
第五条 学院地址:阳泉市漾泉大街9号
邮政编码:0450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 、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4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省教育厅。原与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后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山西工程技术学院,阳泉职业技术学院从中剥离。2014年9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的新校区建设项目,并开始建设。2015年7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划归阳泉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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