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日期:2018-07-25
来源: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018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0212万平方米(约合15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9平方米;生师比21.2;专任教师25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0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8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65.1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49.7元;图书38.51万册,生均图书63.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专业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无 。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无 。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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