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机电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3D打印技术方向)、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焊接技术与自动化、飞行器制造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首饰设计与工艺、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应用韩语共31个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邮编:11800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共4个专业在浪头校区(分校)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路;邮编:118009。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77427.0平方米(56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 6.9 平方米;师生比20.4;专任教师33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396.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099.6元;图书34.1万册,生均图书 44.8 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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