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2936)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
五、学院简介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51年,现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考级培训点,是江西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也是全国第一所通过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艺术类高职院校。
六、组织机构与其职责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是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编制和制定学校各学制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的修订与执行、各类招生宣传、各类型招生考试细则、招生录取、招生信息公开、新生复查工作流程等各项招生具体工作的实施。学院还建立了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和招生问责制。
七、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18年面向省、内外招生的专业有:
1.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方向)。
2.舞蹈表演
3.戏剧影视表演
4.播音与主持
5.国际标准舞
6.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7.环境艺术设计
8.人物形象设计
9.美术(书法)
10.戏曲表演
11.空中乘务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八、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其所在省份最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省内外招生规则参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5.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6.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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