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大暨阳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第七章 特色培养
第二十二条 特色培养
1.实施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学院以培养应用型创业人才培养为目标,按照“宽基础、强实践、重创业”的人才培养思路,全面制定了“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个性教育”的121(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突出第四学年学生在职场实训、创业实训、考研究生、出国留学、考公务员等自主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学院按照学分制教学管理理念,全面实施学生“选教师、选课程、选进程”的“三自主”选择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毕业、延长学习年限、休学等,四年制本科生修读年限为3—6年,二年制专升本学生修读年限为2—4年,学生因创业可休学3年。
3.实行自主选择专业政策,学院尊重学生专业选择意愿,允许学生前四个学期在全院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一次(普通类、艺术类、单考单招、专升本间不可互转)。
4.强化专业核心能力培养。学院各专业设置了8—10门学位课程,实施专业核心课程改革,强化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学院对大学英语课程实行分层分类教学,游泳课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
5.开设人才培养特色班。学院面向新生开设园林创业实验班、校企合作等特色班。特色班实行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小班化教学,有效融合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突出创新实践与创业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未来深造、高质量就业和自主创业打下扎实基础。
6.学院建有陶朱商学院,是全省唯一的民办非营利性法人创业学院,为学生免费提供创新创业基金、创业导师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
7.学院设立国际化教育基金,资助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开设会计学ACCA班、旅游管理等国际合作班,聘请外方学校教师讲课,并提供国际化教育奖学金。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独立学院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8】61号)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时,学费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单考单招学生学费参照全日制本科同类专业预收学费标准执行,每学年末根据学生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进行结算。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凡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zjy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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