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6
来源: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在校生可自愿参加属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一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2931995
网址:http://www.sdcit.cn
传真:0536—293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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