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招生简章
日期:2018-07-27
来源: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学府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4万平方米(约合770.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0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38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5.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04.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58.3元;图书30.48万册,生均图书40.5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分专业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院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学院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学院所有专业均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学院英语专业不建议其它语种考生报考。
3.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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