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2018招生简章
日期:2018-07-27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018年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高新区爱贤街28号(邮编:116085)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0平方米;生师比12.0:1;专任教师36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9.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15.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937.9元;图书53.1万册,生均图书107.6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我院专业人才需求及我院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科学制定我院招生计划;
2.2018年,我院无预留计划;
3.学院护理学专业设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专业外语课程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4.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6.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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