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7
来源: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第六章 学费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
1.我校2018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规定执行,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2.住宿费普通间1200元/生/年;
此外,学校设有差异化的住宿条件,学生入学后自愿选择。
3.退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学校依据相关政策,协助在校生办理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历证书颁发机构和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8109077
传真:0633-8109077
网址:www.sdflc.com
-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