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大海华学院2018招生简章
日期:2018-07-27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018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19.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386.7元;图书40.0万册和丰富的电子图书、期刊资源,生均图书53.7册;生师比20.3:1;专任教师35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7.1%,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5%。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语种限制。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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