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先后被授予 “科教兴鲁先进单位” “省级文明校园” “省级德育优秀高校” “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 “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山东省技师工作站” “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九条 根据国家建设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在各有关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2018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如下:
1.招生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业节能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快递运营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共36个专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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