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3007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学院基本情况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坐落于国家“黄蓝”两大战略、“环渤海湾经济区”的中心城市—“胜利油田基地”东营市,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黄河文化、石油文化、兵家文化、红色文化交汇融合,底蕴深厚。这里企业林立,经济活跃,发展潜力巨大。在优越的经济和文化环境浸润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正日益成为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设置
第十五条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建筑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航空与旅游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会计学院,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石油炼制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园林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学前教育、空中乘务、旅游管理、账务管理、会计等27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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