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南昌职业学院 2018-07-29 11:13:38
三、录取规则
1、严格依照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录取。
2、考生在我院相应批次的志愿栏第一志愿填写“南昌职业学院”,按志愿优先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以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为原则。
3、艺术类考生认同所在省(市、区)艺术联(统)考成绩。
4、凡取得江西省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院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我院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单独招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5、正式我院录取考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并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6、录取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和党团组织关系,享受高等院校在校生相应待遇。
四、学籍和毕业证书种类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
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的学生,学完所有课程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并加盖南昌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凤凰开发区 邮政编码:330500
大学热线:0791-87191111 87190000 学院网址:www.nczy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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