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安阳学院 2018-07-30 13:08:50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具有安阳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安阳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奖励与资助
第十七条 我校构建和完善了“奖、贷、助、勤、免、补”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电话:0372-2176666,2171999,2178888
传真:0372-2171111
网址:http://www.ay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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